各单位:
根据福建省总工会《关于寻找2021年“职工最美家庭”的通知》(闽工[2021]35号)文件精神,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1年“职工最美家庭”评选推荐活动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标准:
爱国守法,明礼诚信好;夫妻和睦,孝老爱亲好;学习进取,科学教子好;邻里融洽,友爱互助好;文明卫生,清洁家园好;爱岗敬业,工作业绩好。重点推荐铭记党史党恩、传承红色基因、发扬革命精神、弘扬家国情怀,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职工家庭典型。
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: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,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,参与“黄、赌、毒”、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,在文明、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,有家庭暴力行为,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,有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等。
二、截止时间:
请推荐、自荐家庭在2021年6月30日16:00前将“职工最美家庭”登记表、汇总表、事迹材料、家庭成员全家福(2张)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9896890@qq.com,纸质版经所在部门盖章后交至工会。
三、评选方式:
由校工会在教职工自荐、部门推荐的基础上,统一报送材料至福建省总工会,由福建省总工会审核评选表彰。
联系人:卢老师,联系电话:13609532579
校工会
2021年6月22日